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及预防措施_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
1.淄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应急响应通知(2月9日)
2.2022年11月7日18时廊坊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
3.重污染天气三个级别
4.空气预警怎么查询
近期,河北省将出现中度空气污染。河北省已启动**预警,启动应急响应。为了提高公众意识,减少空气污染对人们的影响,启动了应急响应。关于河北省的应急响应,具体细节如下。
有哪些城市
衡水市
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0月27日起,受冷空气影响,污染将逐步清除,衡水市污染过程基本结束。经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批准,衡水市定于今日8时解除10月23日启动的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
邢台市
经气象和环保部门联合会商,10月27日起京津冀地区沿太行山一带受西北风影响逐渐好转。预计27日11时起,我市空气质量以良为主。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自10月27日16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级)预警。
藁城地区
藁城区定于2020年10月27日1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不再实施限号。
《石家庄市藁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并于10月27日1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
藁城区交警大队根据藁城区“大气办”的通知要求决定,藁城区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解除后,不再实施限号。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
按照环保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为重度污染;301到500之间,属于严重污染。根据空气质量预报,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轻到重的顺序为预警四级、预警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分别用蓝色、**、橙色、红色标注,预警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1)预警四级(蓝色):预测未来一天出现重度污染;
(2)预警三级(**):预测未来一天或三天出现严重污染;
(3)预警二级(橙色):预测未来3天交替出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
(四)预警一级(红色):预测未来3天将出现严重污染。
温馨提醒
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广大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等慢患者尽量留在室内,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的医学指导和医疗护理;一般人们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值班、作业、活动等人员可采取佩戴口罩、缩短室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倡导公共绿色生活,低碳出行,鼓励大家步行或骑自行车出门。
淄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应急响应通知(2月9日)
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升级为红色预警实施特别管控措施的通知
各县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台和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会商结果,预计11月25日夜间至29日上午,全省整体扩散条件较差,大部分区域将出现中度或重度污染过程,我市将出现3天以上的重度污染过程。为削减污染峰值,降低污染持续时间,按照《新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经市攻坚指挥部研究决定于11月25日0时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健康防护措施
宣传、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发布以下健康防护警示: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合理安排户外活动。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宣传、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发布以下建议信息: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工业源减排措施
对纳入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A级、绩效引领和绩效先进以及民生保障类的企业,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原则上鼓励企业实施自主减排和仅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其他企业应严格按照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相应级别管控措施,其中涉及禁止运输和禁止公路运输的企业按照管控清单车辆管控要求落实到位。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请各地重点加强对城市建成区及周边排污企业的管控力度,对应停未停、应限不限、预警前故意抬高排放量及用电量,或借“出于安全考虑无法停下来”“设备调试、检修”名义规避管控的企业依法依规严格处理。
扬尘源减排措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导施工单位立即停止建筑工地室外涉尘涉气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城市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经过审批的应急抢险、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可正常施工。城市管理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根据调度指令科学安排清扫保洁工作方式。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建设工地停工监督检查。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停工监督检查。环保部门负责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污染治理情况监督检查。
移动源减排措施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在主城区环路以内实行一吨以上的货车禁止通行;物流园等大宗货物运输场所禁止公路运输;加强交通高峰时段的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市控车办持续开展重型车辆尿素使用情况,油品、尾气抽检工作。预警期间,禁止运输渣土、商砼等重型车辆通行,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除值班、执法执勤、应急等车辆外,一律封存停驶。疫情防控物资及民生保障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
其他措施。
农业农村部门严格落实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城市管理部门严格落实禁止树叶、垃圾露天焚烧,加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公安部门严格落实禁止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督导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停止作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洁净型煤检验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气象部门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四、按时报送应急日报
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请各地于每日上午11时前,将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执法检查出动人次、检查企业数、发现整改问题数等情况汇总,通过“河南省污染天气信息管理平台”上报。市攻坚办将根据报送情况,对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督导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由于管控不力,造成空气质量严重下滑的地方,实施公开约谈,依法依规处理。
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3670699
2021年11月24日
2022年11月7日18时廊坊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
根据预测预报会商结果,预计2月10日至13日期间,淄博市空气质量可能出现一个重污染过程。按照要求,全市于2021年2月9日10时0分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2月9日18时0分启动II级应急响应。
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及时启动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预案所确定的职责迅速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一、及时发布信息,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措施,落实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二、落实强制性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方面:
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减排措施。
扬尘污染减排措施方面:
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停止渣土运输,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在道路日常保洁、酒水的基础上,每天增加湿扫降尘作业频次。
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方面:
矿山、港口、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烟花爆竹禁燃方面:
区县建成区和区县政府划定的禁放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从严控制。
重污染天气三个级别
按照部、省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和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会议要求,结合市气象台、市环境监控中心以及专家组联合会商,预计11月8日至11日,廊坊市受南北风交替、风向辐合和高湿影响,大气扩散条件不利,污染物持续积累,可能出现重污染过程。为减缓污染程度,实现AQI指数削峰减频,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市政府批准,现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11月7日18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县、廊坊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和相关部门强化应急响应期间的各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①工业企业管控措施。按照各县、廊坊开发区2022年新修订的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清单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各县、廊坊开发区进一步强化本地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工业企业的管控,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②移动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县主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
③面源管控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原则上,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
④全市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焚烧,市、县主城区禁止露天烧烤。
⑤各县、廊坊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和市直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按照《廊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补充说明》中职责分工及各自《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抓紧落实。应充分利用污染物在线监控、分表计电监控、高点视频监控和无人机航拍等技防手段,做好以下重点监管工作:一是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监管,确保工业企业、移动源、面源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切实做好露天焚烧火点管控,充分利用秸秆露天焚烧红外视频监控,对发现的火点,各级网格监管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进行处置;三是加强燃煤供暖单位监管,科学调整取暖燃煤锅炉烘炉时间,督促燃煤供暖单位在试运营期间合理加大处理药剂投放量,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四是加强餐饮油烟管控,确保各类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五是应急响应期间,要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清单,分类施策、分级管控,绩效分级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可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对纳入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的企业,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不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
空气预警怎么查询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橙色和红色预警。
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24小时均值为指标,可以跨自然日计算。按照污染范围,将预警划分为省级预警、城市预警;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可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因素,将预警划分为**、橙色、红色3个等级。
对应预警级别,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分为3级,由低到高分别为Ⅲ级、Ⅱ级、Ⅰ级。发布**预警,启动III级响应,预警区内城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比例应达到全市占比10%以上。
发布省级橙色预警,启动II级响应,预警区内城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比例应达到全市占比20%以上。发布省级红色预警,启动I级响应,预警区内城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比例应达到全市占比30%以上。
重污染天气出行注意事项
一、出行前,请驾驶员朋友多关注气象预报和实时路况信息,尽量避开大雾天气出行,特别是新手要避免驾车上路,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
二、出门前应将挡风玻璃、车头灯和尾灯擦拭干净,检查车辆灯光、制动等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还要携带三角警示牌或其他警示标志,以备遇到突发故障停车检修之用。
三、严格遵守开灯示意规定,开启防雾灯及示宽灯(白天应开防雾灯、示宽灯,夜间应开亮近光灯或示宽灯),不可开远光灯,并根据能见度控制车速。
四、保持安全车距。能见度低时应该尽量低速行驶,尤其是要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不要跟得太紧。切忌盲目超车。在弯道和坡路行驶时,应提前减速,要避免中途变速、停车或熄火。
五、必须外出出行时,请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重污染天气预警信号
空气预警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手机APP等多种方式查询。
各地环保部门或气象局通常会在官方网站上发布空气预警信息,您可以登录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找空气预警专栏,了解当地的空气质量情况和预警等级。
很多环保部门和气象局都推出了手机APP,方便公众随时查询空气预警信息。您可以下载并安装这些APP,然后根据APP的提示,输入您所在的城市或地区,即可获取相关的空气预警信息。
此外,一些第三方应用平台也可能提供空气预警查询服务。无论您选择哪种方式查询,都应该确保获取的信息来自可靠、权威的渠道,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空气预警的意义
1、保障公众健康: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空气预警可以及时提醒公众注意空气质量,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减少污染物对人体的危害。
2、提高环保意识:空气预警的发布可以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增强环保意识。公众在了解到空气质量不佳时,会更加关注环境问题,积极参与到环保行动中。
3、促进政府治理:空气预警可以为政府提供科学依据,指导环境治理工作。政府可以根据预警信息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加强污染源的监管和治理,改善空气质量。
4、推动绿色发展:空气预警可以促使企业和公众更加重视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企业可以减少污染物排放,采用清洁生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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