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温费发放是哪几个月

2.广州市人民关于公布保留取消调整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

3.发改委备案申请表怎么填发改委备案申请表

4.长沙市人民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5.现在防雷检测资质放开了吗?如果有,是哪个省放开了?

6.如何办理防雷检测资质?

7.防雷公司资质怎么办理?

气象局备案申请报告_气象局资质办理

防雷器产品不需要在气象局备案

依据如下:

《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4〕50号)

附件: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5〕58号)

附件:中院决定第一批清理规范的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第69条: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防雷产品测试报告;审批部门完善标准,按要求开展防雷产品质量检查

高温费发放是哪几个月

立项和可研的先后顺序?

信息化项目先进行可行性研报告。

立项是在可研之后,只有证明了你项目是可行的,发改委部门才会审核同意项目的实施。

立项其实是一个陈旧的说法,现在国家对投资进行了投资体制改革,将项目根据投资主体及资金来源等分成了审批、核准、备案这三种方式,国家投资及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实行审批制,实行审批制的项目才需要向发改部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如市政道路项目等;核准项目就是主要是私人投资的在国家发布的很准目录里面的项目进行很准,这类项目不需要报送可研,只需要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即可,如房地产项目等;备案项目不需要可研也不需要申请报告是最宽松的一类项目,如一些工业类项目等。

一个项目只有对照上面三种类型,进行过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才叫完成立项。

你如果是投资项目,就需要先行编制可研报告,然后加上其他一些附件,如土地预审意见、环评、能评、选址意见书等,报送发改部门审批,审批文件下发后,你项目才叫完成立项。没有可研报告,发改部门是不会审批的。

信息化项目先立项还是先可研报告?

信息化项目先进行可行性研报告。

立项是在可研之后,只有证明了你项目是可行的,发改委部门才会审核同意项目的实施。

立项其实是一个陈旧的说法,现在国家对投资进行了投资体制改革,将项目根据投资主体及资金来源等分成了审批、核准、备案这三种方式,国家投资及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实行审批制,实行审批制的项目才需要向发改部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如市政道路项目等;核准项目就是主要是私人投资的在国家发布的很准目录里面的项目进行很准,这类项目不需要报送可研,只需要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即可,如房地产项目等;备案项目不需要可研也不需要申请报告是最宽松的一类项目,如一些工业类项目等。

一个项目只有对照上面三种类型,进行过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才叫完成立项。

你如果是投资项目,就需要先行编制可研报告,然后加上其他一些附件,如土地预审意见、环评、能评、选址意见书等,报送发改部门审批,审批文件下发后,你项目才叫完成立项。没有可研报告,发改部门是不会审批的。

集体工业用地如何办理证明?

1.准备环评报告,可研报告,立项备案,规划定位图等。

2、携带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规划定位图,宗地图,地籍调查表,土地出让金收据到市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批复文件。

3、带契税收据,规划许可证,申请书到土地局地籍科办理,

4、30个工作日后开缴费单,到土地局领证。

总包合同备案流程?

建筑工程备案流程有以下几个方面: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新能源项目发起备案流程?

以光伏发电为例

一、配套工程(送出线路工程,核准制)

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向省能源局申请核准,支持性文件可由县级有关部门出具。须提交以下文件:

(一)送出线路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审查意见;

(二)国土部门出具用地预审意见;

(三)环保部门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制)

(一)光伏电站

1.前期工作

向省能源局申请开展前期工作,须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业主与县级地方签订的开发协议;

(2)光评估报告;

(3)县级主管部门(设区的由市级主管部门)出具上报文件。

2.项目备案

由省能源局进行备案,备案前须争取到国家指标配额。备案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县级主管部门(设区的由市级主管部门)出具上报文件;

(2)光评估报告(一般由省气象局出具);

(3)国土管理部门出具土地使用说明;

(4)电网公司出具电网接入方案;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

(二)分布式光伏发电

由县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管理,备案前需请示省能源局,申请到指标后方可予以备案。项目备案工作应尽可能简化程序,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

向省能源局申请指标配额,需提交以下资料;

1.项目业主与县级地方签订的开发协议;

2.光评估报告;

3.电网企业出具并网接入意见;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

(三)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

由县级主管部门或供电部门进行备案,指标配额、补贴等由县级供电部门统一申报。

广州市人民关于公布保留取消调整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

导语?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发放?事实上,根据我国《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及全国各省的具体通知规定,各地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并不一致。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随着三伏天的到来,一年中最热的日子来了!劳动者在高温天上班,都有哪些?很多人第一个想到是高温津贴。《工人日报》记者近日梳理发现,除了高温津贴,在高温天气工作的劳动者们可享受的还有很多——饮料、体检、药品、轮休等,还有针对不同人群的一些规定,确保劳动者的权益。

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发放?事实上,根据我国《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及全国各省的具体通知规定,各地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并不一致。

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

各地不一 海南发放时间最长

据统计发现,在明确发放时间的22个省份中,发放高温津贴时间最长的是海南省,为4月至10月,有7个月。

由于我国南北方气温差异较大,各地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长短不一,正和我国各地气温差异有关。其中,多数省份发放时长为4个月,多为北方地区,达到11个省份。如北京每年发放的时间是6、7、8月,这3个月也正是北京比较热的时期。

其中,海南发放时间最长,时长为4-10月,达到7个月时间,紧随其后的为重庆市,时长为5-10月,为6个月;发放时长最少为3个月,有四个省份。

另外,安徽、新疆和四川等地发放高温津贴则没有天数的限制,规定以当地气象台公布的气温为准,当地气温露天在35 、室内不能降低至33 以下时,就可发高温津贴。

全国27地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及时间

高温补贴申请怎么写

高温作业对劳动者来说是要付出比平时更多的辛苦和汗水,所以我国相关政策有提出高温补贴的概念,关于高温补贴您了解多少呢?怎样的劳动者可以申请高温补贴,在申请高温补贴时其申请书应该如何书写?请阅读“高温补贴申请怎么写”了解相关内容。

高温补贴申请怎么写

高温补贴申请

我为公司***部门的员工,员工编号为*****.现因夏季来临,根据卫生部卫监督发200718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省六部委的规定在岗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经济欠发达地区确需降低标准的,可由地级市人民在下浮20%的范围内确定,并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高温津贴标准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

我作为**部门一名员工,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在6-10月之间每月支付我*****元作为高温补贴。特提出申请,望公司依法支付。

申请人:***

**年*月*日

一般情况下:

劳动者如果在高温天气下工作,试举重庆市标准为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不含37℃)为一般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 以下(不含40℃)为中度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则为强度高温天气。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除按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外,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其中中度高温天气下按每人每天5元至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下按每人每天10元至20元标准发放。

这个气温不是以天气预报的电视或是广播为准的,是以你当地所在的气象主管部门,如xx市气象局发布的当日气温为准。

如果符合上述,你可以直接打申请报告“关于高温补贴的申请,根据xxxx办法,在xxxx情况下,应给予xxxxx补贴。现特向公司申请,xxxx.”如果你是个人的话,最好是向主管提,由主管写申请,主管不受理的话,可以连同一起在高温下作业的同事联名申请;如果你是负责相应部分的主管的话,你自主申请,并附上如不申请可能会给公司造成罚款的具体条文附件,请公司领导审批,并做好日常的气温统计工作及高温作业人员数统计,以便发放。

如果达到补贴标准,公司未发放,且经员工申请也未发放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般情况下除了公司要补发给你们补贴外,还会视其严重程度处以1000-30000元不等的罚款。

发改委备案申请表怎么填发改委备案申请表

广州市人民令

(第38号)

《广州市人民关于公布保留取消调整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已经市第13届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万庆良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广州市人民关于公布保留取消调整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

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9〕1号),市对市级单位目前实施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严格的审核和论证,市决定保留275项行政审批事项、89项备案事项,取消、改变管理方式566项行政审批事项、200项备案事项。

各区、县级市及市各单位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努力提高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对公布取消的审批、备案事项,要做好落实和监督工作;对转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的审批、备案事项,要做好衔接工作,及时转给行业组织;对转一般业务管理的审批事项,要依法落实监管措施,创新管理方式;对下放的审批、备案事项(实行分级管理下放的审批、备案事项除外),市各单位不再实施审批、备案,同时要加强监督、指导工作,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对转报省或国家审批的事项,要按照法定的时限、方式和要求转报;对公布保留的审批、备案事项,要进一步提高审批的效率和质量;对省委托、下放的事项,要按照委托和下放的要求开展好审批、备案工作。

市法制办要在其门户网站(?gzlo?gov?cn)上建立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向社会公众公布保留、取消和改变管理方式的审批、备案事项及法律依据,并对公布保留、按程序转报省或国家审批、以及省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逐项编号,以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今后,凡新增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负责实施的主管部门均要报市法制办审查公告,纳入管理系统实行统一编号管理,否则不得实施审批、备案。市政务管理办公室、市监察局要将实施编号管理的审批、备案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及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实时监控,不断提高审批、备案的效能。

附件:1.市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目录

2.市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目录

3.市决定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目录

4.省第四轮审改工作委托我市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5.省第四轮审改工作下放到我市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6.省或部委委托的备案事项目录

7.市国税局和地税局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目录

附件1

市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目录

1?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1项)

实施主体 编 号项 目 名 称备 注市(市民政局实施)gz0011001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批 市(市国土房管局实施)gz0011002建设用地批准书(含变更)核发 市(市农业局实施)gz0011003海域使用权证书核发 市(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实施)gz0011004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gz0011005国有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审批 市(市林业和园林局实施)gz0011006设立市级森林公园审批 gz0011007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市(市安全监管局实施)gz0011008危险化学品(不含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批准 市(市侨办实施)gz0011009华侨港澳同胞捐赠项目用途调整、改变的审批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gz0111001企业、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 gz0111002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gz0111003投资项目审批 gz0111004基建工程及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核准 市经贸委(市食盐专卖局、市酒类专卖局)gz0211001酒类批发许可证核发 

市教育局gz0311001民办学校(除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机构外)办学许可证核发 gz0311002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gz0311003民办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校长任职核准 市科技和信息化局gz0411001无线电频率、台(站)设置使用审批 市民族宗教局gz0511001宗教活动场所审批(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的设立由市初审,报省审批;设立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由市审批) 市公安局gz0611001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gz0611002剧毒化学品购买审批 gz0611003危险化学品车辆禁行区运输通行证 gz0611004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 gz0611005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gz0611006特殊地区爆破作业许可 gz0611007焰火燃放许可证核发 gz0611008省内运输许可证核发 gz0611009民用持枪证许可审批 gz0611010民用配购证核发 gz0611011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gz0611012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gz0611013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跨区域运输许可 gz0611014举行集会许可 gz0611015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gz0611016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gz0611017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签发 

市公安局gz0611018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gz0611019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gz0611020台湾居民定居证 gz061102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注 gz061102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gz061102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方案核准及竣工验收(投资额200万元以下或二级风险以下) gz0611

长沙市人民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造车资质申请流程及费用?

总体上分两大步骤:1.当地县级发改委备案(5个工作日)2.工信部申请及审查(2-4个月),审查通过后公示发布(2个月)。

现场按照发改委备案及工信部审查要求准备,具体如下:

1.法律法规。

营业执照、商标证书、土地及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核对发改委备案文件内容

2.生产能力

生产设备及、生产现场演示、特殊工种人员、

3.研发能力

技术人员相关证件及能力、研发设备、软件及资料

4.一致性保障能力

质量管理体系、进货及生产检验规范、供应商控制、产品一致性控制

5.产品符合性

准备样车并进行第三方检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6.销售及售后服务

销售管理办法、营销网络及售后管理办法、产品可追溯能力

发改委各类项目备案、审批、核准所需要的资料?

项目备案、审批、核准需要的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文件中都有详细说明。第19号令指的是内资企业,第22号令指的是外资企业。

同时,各省也根据各省的实际同样出台了核准、备案暂行办法。

我现在根据江苏省的文件说明一下各类项目审批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备案类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项目备案申请表(全省统一格式)

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核准类项目

(一)内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

3、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外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2)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用工人数(3)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4)环境影响评价(5)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6)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

2、外方投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3、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4、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6、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7、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8、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审批类项目分三步走:

第一步,《项目建议书》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

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

3、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

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建议书》的批文;

4、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5、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第三步,《初步设计》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

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初步设计》;

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文;

4、专家论证纪要;

5、工程预决算、施工图及概算等

集中式光伏项目审批流程?

配套工程(送出线路工程,核准制)

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向省能源局申请核准,支持性文件可由县级有关部门出具。须提交以下文件:

(一)送出线路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审查意见;

(二)国土部门出具用地预审意见;

(三)环保部门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辽宁省光伏备案流程?

一、项目前期考察

对项目地形、周边环境条件(交通、物资购、市场的劳动力、道路、水电)电网结构及年负荷量、消耗负荷能力、接入系统的电压等级、接入间隔合适、送出线路长度廊道的条件、和当地电网公司的政策等条件进行考察。

其中,电网接入一定要确定由间隔,主变容量最好在50MW及以上。并网店的距离尽量近,沿路有基本的线路走廊。最好无铁路、高速公路等跨越。线路走廊没有油库、气源、地下管网、水源等。近期或近地最好没有电源。建站周围可进行小量防洪。周围土质较好。天气情况,最好没有沙尘。距工业不要太近。降雪及降水适中。就地负荷可满足项目装机容量,并有发展前景。地形不宜大起大落。提前一年由上报土地规划。

二、项目备案申请阶段

根据前期考察的情况。确定项目地,与当地签订开发协议书(投资框架协议),然后进入项目的备案申请阶段。开始开展项目备案申请工作。

备案申请报告阶段

委托有省(自治区)B级以上的单位编制大型光伏并网电站项目进行项目备案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项目备案阶段所需要的工作及需要的批文

项目备案阶段的工作

大型光伏并网电站项目的备案一般由省(自治区)发改部门审核备案,备案需要逐级审批,首先获得项目地县(市)级发改委项目备案申请报告的批复,然后由县(市)级发改委上报至省发改委能源局,由省能源局根据本年度地区的具体额度及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项目进行审批,并获得项目的备案证,纳入本年度地区光伏规划。

项目备案阶段的批文

首先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备案申请报告》;

委托省(自治区)电力设计院做《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方案》,并上报至省(自治区)电力公司,由省(自治区)电力公司组织专家评审会对《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最终给出《项目接入系统方案审查意见》(接入意见),由资质单位根据接入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最终形成《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方案》;

同时,在获取《项目地灾报告》等相关要件后,并最终获取自治区(省)国土厅出具的《项目土地预审意见》;

最后,委托具备资质单位编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搅拌站备案需要什么手续?

1/8

工商注册(工商行政管理局)

混凝土搅拌站申请者应准备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公司具体名称、股东名称、出资总额、出资比例(如股东是法人,需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资证明、环保证明、房产证明。

2/8

项目备案(局、发改委)

编制项目介绍、填写项目申请备案表、项目备案请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8

相关手续办理(环保局、建设局、土地局)

环保审批、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土地评估、建设用地勘测界定报告、建设用地预审。

4/8

办理土地证(土地局)

地籍调查表、用地申请及法人复印件、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国土局规划出土意见、建设部门一证一书、环保证明、一书四方案、土地评估。

5/8

施工前建设手续办理(建设局)

施工图审查与批准、建设工程单体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投招标。

6/8

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局)

建设用地许可证、工程报建表及号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意外伤害保险单、图纸审查批准书等。

7/8

施工验收(审计局、建设局、消防队、气象局、环保局)

环保验收、审批验收、规划验收、防雷验收、工程验收。

8/8

办理产权证(房管局)

登记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复印件两份、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山东金锐混凝土搅拌站的建设资质审批具体流程如上,申请者在申请前一定要做好相关工作,避免走弯路,浪费时间与精力。

现在防雷检测资质放开了吗?如果有,是哪个省放开了?

长沙市人民令

(第127号)

《长沙市人民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已经2014年6月11日市人民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2014年6月23日

长沙市人民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为进一步转变职能,优化发展环境,经市人民研究,决定公布我市市本级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219项。

各区县(市)、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公布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要明确实施条件、审批程序和时限要求,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对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市级相关部门不得再行审批,同时要加强监督、指导工作,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做到权力下放,监管和服务标准不降;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得变相保留或者恢复,防止审批项目边减边增、明减暗增;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调整为其他行力的项目,要建立健全后续监管制度,制定配套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和服务。

过去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与本决定不相符的,以本决定为准。

长沙市市本级、垂直管理单位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219项)

号序实施机关项目名称1 市发改委(4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2 权限内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3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4 出资的投资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资金申请报告)、概算(除市政、交通、水利项目以外的其他投资项目)审批5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1项)市级信息安全工程和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审核6 市散装水泥办公室(1项)使用袋装水泥许可7 市教育局(4项)教师资格认定8 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和变更名称、层次、类别审批9 校车运营单位的设立审批10 校车使用许可11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14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12 建设工程(含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审批13 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14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认定()15 商品房预售许可16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审批17 市政燃气设施改动审批18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认定(及以下)19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20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21 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审核22 白蚁预防证明文件核发23 物业维修资金提取审批24 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燃气设施工程等)竣工验收备案(含档案验收)25 市公安局(12项)爆破作业审批、爆破作业人员及爆破作业单位(非营业性)许可证核发26 集会审批27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28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29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30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31 、运输许可、民用持枪许可32 保安员证核发33 Ⅰ、Ⅱ级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34 特种行业(典当业)许可证核发35 户口审批36 公章刻制核准备案37 市公安局

交警支队(5项)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和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38 影响交通安全的道路施工许可39 非机动车登记40 机动车登记、临时通行牌证核发41 校车驾驶资格审批42 市公安局

消防支队(3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竣工验收43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营业前的消防安全许可44 除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及消防竣工验收备案45 市民政局(2项)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46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47 市司法局(1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48 市财政局(1项)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核发49 市人力社会保障局(6项)特殊工时制度审批50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51 外国人来湘就业审批52 台港澳人员来湘就业审批53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54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55 市国土局(12项)矿权和矿权转让许可56 供地许可57 集体建设用地许可58 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续期许可59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审批60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及注销61 出让土地使用权按现状转让62 土地权属确定63 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更正登记、变更登记、预告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64 用地预审65 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审批66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67 市交通运输局(4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批准68 城市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车辆营业证和驾驶员服务资格证69 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可70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许可71 市公路管理局(3项)更新砍伐公路护路树木审批72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73 涉及公路安全施工许可74 市地方海事局(8项)船舶国籍证书核发75 二类船员(包括引航员)以下职务适任资质认可76 建设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审批77 港口岸线使用许可证审批和港口经营许可78 在内河通航水域、岸线上进行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或活动审批与在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装卸、过驳作业许可79 在通航河流上建设工程项目与其他设施有关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审核以及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许可80 船舶进出内河港口签证、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许可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适装证书核发81 国内水路运输与水路运输业务审批82 市公共客运管理局(1项)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和增加客运道路班线许可83 市货物运输管理局(2项)机动车维修经营、道路运输站(场)经营、道路货物(含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84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核发85 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2项)设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许可86 经营性道路旅客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87 市水务局(12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设施竣工验收88 取水许可89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批90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91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92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93 防洪大堤堤顶或戗台兼作公路审批94 河道范围内砂等生产作业许可95 建设项目水论证报告书审批96 入河湖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审核 湘江流域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审批98 大堤或主要间堤上开口审批99 市农业局(3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证照核发100 农作物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101 征用蔬菜基地审批102 市林业局(6项)林木伐证、运输证核发(含木材出省运输)103 林区设立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审批104 临时占用林地、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批105 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106 城区外移植二级古树名木审批107 植物园设立许可108 市商务局(3项)国产酒类批发许可证核发109 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110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含备案登记变更)111 市文广新局(10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112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审核113 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114 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115 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116 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设立许可117 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的设立、变更、兼营、兼并或者合并、分立审批118 拍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批119 开办点播业务(乙种)审批120 为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拍摄馆藏文物审批121 市卫生局(7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及服务人员执业许可(除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涉外婚前医学检查)122 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证明核发123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签发124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125 医师执业注册许可126 餐饮服务许可127 放射诊疗许可128 市城管执法局(4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及建筑垃圾处置许可129 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不含建设工地围档广告)130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核准证131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停业、歇业审批132 市规划局(5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133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134 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135 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136 城市、镇规划区内临时建设许可137 市环保局(5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及环境保护验收(含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和超5年期开工建设的重新审批)138 排污许可证(大气、水) 核发139 危险废物经营、转移许可140 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闲置许可141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142 市物价局(2项)服务价格登记证核发143 价格及收费标准审定144 市粮食局(1项)粮食收购资格认定145 市民族宗教局(3项)筹备设立(含重建)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以外的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审批146 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查147 公民个别更改民族成分审核148 市安全监管局(7项)高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149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150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151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152 烟花爆竹批发许可153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154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155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4项)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156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核发、变更、换发、补证、注销)157 药品经营(零售)许可158 药品、精神药品运输(邮寄)证明许可159 市人防办(3项)单独修建人防工程立项审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160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审批161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认可162 市外事侨务办(2项)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审批、审核163 审发外国人来长邀请函164 市畜牧兽医水产局(3项)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165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166 运输、携带国家和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县境审批167 市档案局(1项)向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外的单位、个人出卖、转让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审批168 市住房保障局(1项)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资格核准169 市园林局(4项)城市规划区内移植古树名木审批170 城市规划区内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171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172 砍伐、修剪城市树木审批(公园绿地范围内)173 市公积金中心(2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审批174 个人住房公积金审批175 市移民局(1项)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审批176 市保密局(2项)承担印刷、复印国家秘密载体的定点单位审批177 携运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审批178 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项)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审核179 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内特许经营许可证审批180 市工商局(9项)商事主体设立登记181 商事主体变更登记182 商事主体注销登记183 广告登记184 食品流通许可证185 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有限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企业集团备案登记186 公司股权出质的设立、变更、撤销、注销登记187 司法冻结、解除188 拍卖活动备案189 市国税局(7项)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190 对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审批191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选择主管税务机关的批准192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注销的审批193 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审核194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含与港澳台协议)待遇审批195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的认定196 市地税局(6项)对纳税人延期缴税核准1 契税减免审批198 纳税人房产税困难减免10万元以上的审批199 纳税人税困难减免10万元以上的审批200 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土地增值税减免在2500万元以上的审批201 纳税人耕地占用税减免的审批202 市质监局(7项)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许可203 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204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20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206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207 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208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209 市国安局(2项)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210 地面接收设施技术安全审核211 市地震局(2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212 在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核准213 市气象局(6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214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活动审批215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216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非气象主管部门提供的气象资料审查217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审查218 气候可行性论证审查219 市烟草专卖局(1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如何办理防雷检测资质?

现在防雷检测资质没有放开。

一、国家正在讨论放开防雷检测资质,但暂时还没有放开。

二、有些地区放开了准入,但在细节和资质上有附加条件,所以实际上还是不能进入。

三、防雷检测资质受理条件:

1、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经当地设区市气象主管机构初审同意且具有事业法人资格的专门机构。

3、具有当地物价部门颁发的防雷装置质量检测检验收费许可证。

4、已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防雷装置质量检测检验计量认证合格证。

5、具有规定数量和技术职称专业的技术人员,具体要求:

a、检测单位负责人应熟悉检测技术和管理业务,有任命证书,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b、必须具有气象、电气或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人员2名以上,中级技术职称人员4名以上和相关的技术人员,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高空作业)》证人员2名。

c、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90%,其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者不低于40%。

d、检测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由省气象学会颁发的《防雷检测资格证》。

e、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检测工作5年以上。

6、具有与检测检验资质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7、具有完善的规章制度。

四、需要材料:

1、单位书面申请报告。

2、单位基本情况。

3、单位事业法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防雷装置质量检测检验计量认证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防雷装置质量检测检验资质认证申请表。

6、质量管理手册。

7、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8、中级技术职称以上人员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防雷公司资质怎么办理?

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书面申请报告;?

2、单位基本情况;?

3、单位事业法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防雷装置质量检测检验计量认证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

5、防雷装置质量检测检验资质认证申请表;?

6、质量管理手册;?

7、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8、中级技术职称以上人员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质

资质,汉语词汇。拼音:zī zhì释义:1、禀性;素质2、建筑企业从事建筑投标、施工的资格证明,代表企业在某个建筑领域的等级及可以承揽工程的范围。

符合条件的公司直接向中国气象局进行申请即可。根据《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

第八条: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的设备和设施;

(三)从事防雷工程专业的技术人员必须取得《防雷工程资格证书》;

(四)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规范、标准等资料并具有档案保管条件;

(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完善的规章制度。

第九条:申请甲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人民币150万元以上。

(二)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防雷工程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中,3名以上具有防雷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6名以上具有防雷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三)近3年完成防雷工程总额不少于800万元,所完成的综合防雷工程不少于20个,每个工程额不低于30万元,其中至少有1个工程额不低于150万元。

(四)所承担的防雷工程,必须经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五)取得乙级资质3年以上,每年年检合格。

第十条:申请乙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人民币80万元以上。

(二)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防雷工程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中,2名以上具有防雷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4名以上具有防雷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三)近3年内完成防雷工程总额不少于400万元,所完成的综合防雷工程不少于20个,每个工程额不低于15万元,其中至少有两个工程额不低于50万元。

(四)所承担的防雷工程,必须经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五)取得丙级资质1年以上,每年年检合格。

第十一条:申请丙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第八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二)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防雷工程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中,1名以上具有防雷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3名以上具有防雷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扩展资料:

防雷公司资质的审查:

市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初审。主要审查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

初审合格的,在《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申请表》或者《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申请表》的“初审意见”栏内签署初审单位意见和加盖印章,并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表及其他申报材料一同报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

初审不合格的,由初审单位出具书面凭证,退回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委托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收到评审结果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认定通过后报院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并颁发《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或者《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

未通过认定的,在认定决定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由认定机构出具书面凭证,退回原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评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确定,并报院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核查;评审时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提出评审意见。

百度百科-防雷资质

百度百科-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

百度百科-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